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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AI“复活”逝者有法律风险

AI“复活”逝者:法律风险与道德争议

数字生命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复活”逝者的行为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种做法是否构成侵权?它又可能带来哪些法律风险和社会问题呢?此外,我们又应该如何去审视数字生命这一崭新的概念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深圳商报记者 刘娥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AI技术“复活”已故名人的话题引发了大量关注。网友们纷纷尝试通过AI技术“复活”已故的李玟、乔任梁和高以翔等明星,这一行为引发了家属们的强烈不满。同时,也有音乐人包小柏通过自学AI技术来“复活”自己的女儿,从而获得了心理上的慰藉。那么,使用AI技术“复活”逝者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呢?这无疑是一个复杂且具有法律风险的问题。此外,这种行为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例如对已故者的尊重和 Memory 的侵犯,以及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过度依赖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去理解和看待呢?为此,记者近日专门采访了相关领域的专家,以期能够得到更深入的解释和解答。

AI“复活”,有人欢喜有人忧

在一系列备受关注的“复活”案例中,我们可以明显观察到,网络上的舆论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例如,包小柏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复活”自己的女儿,这一行为由于源自他深深的内心需求,因此并未引起过多的争议,而且还有许多人为他加油鼓劲。然而,当网友尝试“复活”已故明星如李玟等人时,争议却频繁出现,甚至引发了家属的强烈不满。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在3月15日,高以翔的经纪人代表其家人发表声明,强烈反对任何未经允许的使用高以翔肖像的行为。更糟糕的是,涉事博主不仅侵犯了高以翔的肖像权,甚至将其用于商业活动推广。对此,高以翔的家人表示强烈谴责并坚定不移地抵制这种行为。紧接着在3月16日,乔任梁的父亲对于儿子的肖像权被侵权使用事件作出回应。他表示已经注意到网络上流传的关于“儿子复活”的视频,对此他感到非常不满和不舒适,并要求相关方面立即删除这些视频。

在一场涉及7257名网友投票的关于“AI复活逝者是否可行”的调查中,中立态度的网友占比达55%,他们主张AI复活逝者必须征得家人同意,并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反对声音的网友占36%,他们认为这种行为过于揭开伤痛,不适合进行;而支持者占比为8%,他们觉得这样的做法可以寄托对逝者的思念之情。

已初步形成产业链

在人工智能技术“复活”逝者温馨面纱的背后,实际上可能隐藏着无情的商业动机。一个以“AI复活亲人”为主业的商业模式已经逐渐浮现出一条产业链。

打开某视频平台,以“AI复活亲人”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可见至少数十个含有“AI复活亲人”相关词汇的账号,并有一些账号还备注“收徒”或者“招代理”。

记者了解到,这些视频账户基本都是代理或者AI视频制作者用于发布视频引流的,目前主要以公司、团队的形式为主,也有个人在做。想要成为代理,需要一次性缴纳980元,成单后只需要把客户提供的照片、音视频提供给上线,由上线完成视频制作。

在收费方面,也有明确的价目表。“早鸟价”价格梯队有198元、398元、598元不等,时长均为1分钟以内,但“一分钱一分货”,最高价套餐产品质量似乎更高,其宣传整体还原度为90%左右。甚至还有包月/包年套餐,其宣传可以实现语音及文字实时互动聊天,但显示“即将上线,敬请期待”。另外,如果是代理接单,可以与公司四六分成,代理可以拿到四成。

AI“复活”存在法律风险

如果说家属私人定制的AI“复活”是出于情感需要,无可厚非,那么已故公众人物就可以随便被“复活”吗?这是否侵犯逝者权利?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渠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表示,根据民法典第994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逝者的人格权益仍然受到法律保护。若无逝者生前授权,也无逝者家属同意,擅自使用AI技术“复活”逝者,首先可能会侵害到逝者的肖像权,同时AI“复活”的逝者所进行的活动是否又能代表逝者的真实想法,因而也存在侵害名誉、隐私的风险。

此外,林渠提醒其中面临的法律风险,“除了可能侵害逝者的肖像、名誉、隐私等权益,也可能冲击逝者亲属对逝者的记忆与情感,给逝者亲属带去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存在需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的风险,情节严重的,有构成刑事犯罪的风险。”

“数字生命”是一把双刃剑

需要注意的是,伴随着近年来AI技术井喷式地爆发,“数字生命”应运而生,但也带来相关风险。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4年全球风险报告》将人工智能产生的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列为2024年世界面临的最重大风险之一。

去年8月,我国正式开始实施《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到,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

此外,有专业人士指出,数字生命是一把双刃剑,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生命的本质,同时促进科技发展,但是这种全新的技术也如双刃剑般存在弊端。例如:“逝者”数字生命是否会阻止活着的人继续向前生活的脚步,令其时刻沉浸在往事与过去中无法自拔;通过虚拟数字生命进行电诈网络欺骗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数字生命是否有公民权、继承权等,数字生命是否是真正的人类一系列伦理探讨问题。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数字生命?林渠表示,在现有技术下,数字生命可能只是通过接受学习的资料、总结规律来回应使用者,但其内核并无自己的真情实感,人特有的情感意识AI无法提供,因此亲人间的真实记忆也不应被AI模拟所替代。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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