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主播营业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AI律师助手

AI主播营业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文 | 黄律微言 黄鹏律师 在短视频、直播、电视节目、营销广告等场景中,AI主播们纷纷开始上岗营业。借助AI技术,数字主播可以拥有和真人媲美的外形、声音、表情、互动交流,不仅如此,AI主播简直是完美员工,因为TA不会提出任何劳动保障的要求。然而要用好这位完美员工,运营方可能仍旧需要注意不少法律问题。 图片来源:黄律微言 主播是虚拟的,但责任是实在的 虽然AI主播不是公司有编制的工作人员,但其对外说的每一句话,都代表公司行为。如果是复读机式的主播,只要在事先做好文本审核,问题不大。如果是一定能动性的主播,也就是TA可以自主和用户互动,那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AI主播清楚吗? 我们知道,大模型存在AI幻觉的现象,一本正经得胡说八道,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主播陪你聊聊天有时候没有关系,如果用来作为商业行为,就是个大问题。尤其在医疗、法律、金融这样对精准度要求极高的行业,正常从业人员都需要持许可证才能经营。目前可以看到许多免费的AI法律咨询,体验下来比传统搜索引擎高效靠谱。但是要收费,就首先就是面临是不是违反律师法的疑问,第二出错了运营方就得负责,这个负担恐怕是非常大的。 胡说八道第二个严重的问题,是容易违反法律、社会公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问题在大模型兴起初期就出现了。根据卡耐基梅隆大学的 Ryan Steed 和乔治华盛顿大学的 Aylin Caliskan 论文《无监督的方式训练的图像表示法包含类似人类的偏见》, OpenAI 的 iGPT和 Google的 SimCLR在种族、肤色和性别等指标上几乎原样复制了人类测试对象的偏见和刻板印象。AI主播需要和真人主播一样,遵守《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在规范中列举了31种不得出现的行为。运营方在选择大模型技术方时,一定要考察是否针对我国法律法规和主播行业规范进行了有效的价值对齐。 员工的“脸”,不是想用就用 将员工人脸复刻到AI主播,涉及到员工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益等人格权,必须经过员工的授权同意/知情同意。基于公司的优势地位,员工“配合”提供同意协议恐不是难事,但这样形式上的同意协议效力也存在商榷之处。特别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不包含提供人脸数据的话。 因为涉及到人格权,员工对人脸数据享有撤回同意的权利。以及,当员工离职之后,其数字分身继续上岗、视频作品继续使用会存在争议。这些对业务稳定会有一定影响。 因此,一份合法合理的同意协议,应该包括报酬对价,以及人脸数据的使用方式、使用时间、撤回同意的处理、知识产权约定、离职后使用等约定。 不要让用户迷恋主播, TA只是个AI AI主播完美的外貌、声线,以及算法设定下包含情绪价值的反馈,会让一部分人投入不恰当的情感。AI的可怕之处还在于,TA可以针对目标群体设定不同的算法,千人千面。电影《her》中的人工智能系统OS1,同时和600多人发展了恋爱关系。AI主播不仅能掏空你的钱包,还能掏空你的心。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提供AI主播服务,或应当在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的合理位置、区域进行显著标识,向公众提示深度合成情况。这一法规目前多数视频平台已经内化为平台规则。抖音发布的《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平台规范暨行业倡议》,提出发布者应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帮助其他用户区分虚拟与现实,特别是易混淆场景。 针对未成年人这样的脆弱性群体,《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都对服务提供者提出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的义务。 什么能做?光看法律可不够 AI技术作为目前快速发展的前沿科技,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治理也变得不容易。目前国际上形成的共识,是通过伦理先行进行敏捷治理,通过伦理这样的“软法”,对不可预知的技术风险进行管控。我国已经建立了伦理审查制度,虽然全面实施还存在实际的困难,但运营方心里得清楚,伦理这个监管工具随时可以落地。另外一面,遵循伦理也是维护品牌形象。华为此前AI消除一键“脱”衣的功能,就引起广泛争议;华为也紧急进行了功能修改。 包括AI伴侣、AI复活、AI主播这样的新型服务,需要根据具体应用场景充分评估伦理风险。 总结 对于使用AI主播(特别是高阶AI主播)的使用方来说,黄律师建议如下: 1.选择经过大模型备案的技术供应商。 2.考察供应商的大模型在法律和行业适配性上,是否成熟可靠。 3.对涉及到的数据来源、知识产权、未成年人保护、侵权风险、伦理风险等等全面考量,建立完善的合规制度。
“人工智能+法律”如何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读懂中国”这场专题论坛讲透了
AI律师助手

“人工智能+法律”如何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读懂中国”这场专题论坛讲透了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李振 广州报道 12月2日,2024年“读懂中国”国际会议(广州)“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人工智能+法律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论坛在广州举办。 本次专题论坛由广东省司法厅指导,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智慧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南都湾财社主办,深圳得理科技有限公司协办,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永康受陈旭东厅长委托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高子程为论坛致辞。专题论坛邀请到湾区司法机关、律师协会、仲裁调解机构的专家领导,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研究院得理法律实验室等智慧法治研究机构、法律科技企业的专家及企业负责人,以及湾区媒体行业的相关专家领导莅临参会并进行主旨演讲。 本次专题论坛围绕建设智慧法治体系、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目标,深入探讨了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构建人工智能+法律服务平台、提升大湾区涉外法治服务保障水平等多方面的可行路径,并向大家展示法律科技新生行业前沿方向及最新研发成果,充分体现我国法律行业与人工智能行业主动求变,深度融合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能动创新精神。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永康先生受陈旭东厅长委托为专题论坛致辞。他表示,面对技术迭代、新兴产业崛起及经济模式变更带来的一系列法治问题,要主动适应、积极回应,助力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一是用高水平立法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制度支撑,在科创企业产权激励、科研成果利益分配、科研活动宽容试错、科研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加强法治制度供给,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二是用有“温度”的执法呵护科技创新主体健康发展,转变政府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优化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为科创企业发展营造宽松友好的营商环境。三是用法治方式促进各类创新要素自由便捷流动,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关键生产要素自由组合、便捷流动,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四是用优质法律服务提升科创企业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以广东省数量庞大、质量一流的法律服务队伍为基础,坚持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法律服务更精准对接;深入推进生产性法律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与港澳政府法律部门交流合作,助力企业在高水平开放大局中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高子程为专题论坛致辞。高子程表示,大湾区开放型城市群建设发展对高水平对外开放体系构建具有重要引领借鉴作用。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优质高效、解渴管用的法律服务予以支持。 在法律与科技方面,高子程提出,法律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律师队伍需要积极拥抱科技,善用新工具提高工作质效,不断修炼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推动律师行业与新质生产力深度融合,共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怀勇先生围绕“以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作主旨演讲。王怀勇提及,西南政法大学近年来坚持服务战略,统筹国际国内资源精准对接国家急需、特需、刚需;坚持实践导向,统筹校内校外资源创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培引并举,积极拓宽发展知华友华的海外“人脉圈”等举措,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亮眼成绩。 “未来,西南政法大学将进一步通过持续做好涉外法治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强化实践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持续强化西南政法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建设等途径,培养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王怀勇说。 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思民以“拥抱AI,拥抱未来——广仲运用人工智能驶入国际化快车道”为题作主旨演讲。陈思民表示,中国现代仲裁制度发展至今,仲裁机构建设及案件受理等方面并不逊色于国际水平。新发展格局下,广州仲裁肩负不受国别限制,跨越国境发挥影响力,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 我国AI在法律领域的适用具有前瞻性,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挑战。要积极看待AI运用于仲裁,坚持三段论形式逻辑,坚持可溯源、可验证的原则,推动完善全球数字治理。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研究院得理法律实验室首席科学家雷宇在专题论坛中详细介绍了“法律大模型”的应用情况。 中国科学院先进研究院自研出首批通过网信办备案的法律行业专用大模型——得理法律大模型。得理法律大模型作为行业专用模型,可广泛用于智能法律检索、智能法律文本处理、智慧法律问答、律师数据智能分析推荐等多样法律场景;并以实现在线争议处理智能系统、智能司法系统、法律教育智慧服务系统、域外智能法律服务系统构建及应用为远期规划目标。本次专题论坛上,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研究院—得理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与深圳得理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布“法律大语言模型用户指南”。 亚洲仲裁及调解中心副会长萧咏仪在专题论坛带来“加强普通法教育,助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主旨演讲。萧咏仪介绍,粤港澳大湾区应继续强化普通法教育,借鉴普通法学术中心模式,增设普通法教育中心,促进普通法教育与涉外法律行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有效培养出符合国际法律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服务于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南都报系党委副书记、主编刘江涛在专题论坛上带来“2024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发展报告”主旨演讲。刘江涛认为,在全球经济发展放缓、地缘政治关系紧张,中国外贸领域主要矛盾转变为当前的外需走弱的背景下,跨境电商行业已成为我国外贸领域新热点,持续发挥外贸新业态的优势和拉动效应。南方都市报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行业发展调研情况显示,粤港澳大湾区凭借强大的制造业基础、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和先进的数字贸易能力,在政策支持下,已促使湾区成为我国跨境电商的产业聚集地,并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引擎核心,有力推动我国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针对我国跨境电商行业现存问题及未来发展,刘江涛建议:一是品牌化需精耕细作,突破同质化;二是提前布局新兴市场,多维度比拼;三是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确保合规经营。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
最高法正式发布国家级法律AI基座大模型
AI律师助手

最高法正式发布国家级法律AI基座大模型

不支持的音频/视频格式 请试试刷新 重播 播放 00:00 / 00:00 直播 00:00 进入全屏 0 点击按住可拖动视频 为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这是国家级法律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也是法律行业的基座大模型。未来法院将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化、智能化,审判活动将进一步优化,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将得到极大提升。 “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定位于法律行业基座模型,既是一个为法律领域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底层能力的基座模型,也是一套为保障法律人工智能安全发展,配套安全治理机制,提供数据资源、算力资源、评测资源的服务体系。未来,“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将在公共法律服务、司法工作各环节、行政执法等方面发挥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张凌寒介绍,将来这个法律基座大模型,可以应用于法律服务的很多领域,包括涉外法治领域、律师业务等。“我们可以把这个AI助手理解为,法律基座大模型成为了法官的一个贴身秘书。” 此外,“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还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为公众提供和解、调解、应诉等不同策略和建议,大大降低公共法律服务的门槛,为公众提供更为便捷、普惠的法律咨询服务。 “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作为国内法治领域的“行业基座”,已于10月21日完成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人民法院出版社总编辑余茂玉表示,下一步,经过对“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底层能力进行更有针对性、场景性的开发应用后,一批数字化、智能化的“办案助理”“普法助手”“领域找法查案专家”“个人法律知识管家”等将上线应用,成为法律从业者的AI智能助手。 看看新闻记者: 王一鸣 编辑: 王一鸣 责编: 丁桃
生成式AI可能带来哪些伦理和法律问题?
AI律师助手

生成式AI可能带来哪些伦理和法律问题?

哎呀呀,这生成式AI呀,虽然挺厉害的,但也带来了不少伦理和法律方面的问题呢,我给你好好唠唠哈。 先说说伦理问题 – 隐私侵犯:你知道吗,生成式AI得用大量的数据来训练呀,可要是收集这些数据的时候没经过人家同意,或者没把数据保护好,里面要是有个人的敏感信息啥的,那就很容易泄露出去啦,就像有些语言模型,一不小心就可能把训练数据里的那些敏感内容给暴露出来了,多不好呀。 – 偏见与歧视:AI是跟着数据去学习的嘛,要是数据本身就有偏差,或者不太完整,那它生成出来的内容呀,就可能带着偏见呢。比如说在招聘的时候,或者贷款审批的时候,可能就对某些特定的群体不太公平,这可不行呀。 – 知识产权问题:AI生成的那些内容呀,版权归谁可就复杂喽。要是和现有的作品很像,那就容易引发侵权的纠纷啦。而且呀,用那些受版权保护的数据来训练AI,这本身也有侵权的风险呢。 – 责任界定模糊:要是AI生成的内容闹出了啥事儿,造成了伤害或者错误,那可就难说到底是谁的责任了呀。就好比它弄出了个虚假新闻,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你说这是开发者的责任呢,还是使用者的责任呀,或者是AI自己的问题呢,很难分得清呀。 – 道德困境:有时候AI创作出来的艺术作品呀,可能会引发一些道德方面的争议,或者被拿去干一些不道德的事儿,这就挑战咱们传统的道德观念了,也让大家得好好想想这技术应用的边界到底在哪儿呢。 再讲讲法律问题 – 数据合规问题:收集、处理、使用还有存储数据这些环节呀,可都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呢。要是违反了相关的法规,比如说没经过授权就收集数据,或者把数据处理得乱七八糟,导致信息失真,误导别人做决策了,那可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哦。 – 知识产权侵权:除了刚才说的生成内容可能侵犯别人版权之外呀,还可能涉及专利侵权这些事儿呢。就好比AI生成的某个技术方案,和已经有的专利技术差不多,那麻烦可就大了。 – 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是消费者靠着AI提供的信息去做决定,结果这信息不准确,还误导人了,那消费者的权益可就受到损害了呀。就像AI推荐的投资产品,最后让消费者亏了钱,这就是个问题呢。 – 网络安全风险:AI系统呀,也有可能成为网络攻击的目标呢,要是数据被泄露了,或者被篡改了,那不光是损害了用户的权益,企业啥的也得遭受重大损失,还得承担法律责任呢。 – 监管与规范难题:这生成式AI发展得太快了呀,可法律监管呢,相对就有点跟不上趟儿了。对于那些新冒出来的商业模式和应用场景,比如说AI生成的虚拟人物去搞商业活动,都还没有特别明确的监管规范和法律适用的标准呢,这也挺让人头疼的呀。
AI玩梗视频,暗藏法律风险
AI律师助手

AI玩梗视频,暗藏法律风险

“你再不起床,我就远程操控小米SU7撞你!”最近,一款语音闹钟在社交媒体风靡,小米科技创始人雷军以其极具辨识度的声音“骂你”起床。这是网友用AI软件合成的语音。除雷军之外,各热门综艺节目、影视剧也纷纷成为AI软件恶搞对象,被生成玩梗段子、视频。 尽管在很多人眼中,使用AI软件制作玩梗视频是玩笑也是创意,但在一些业内人士眼中,这样的行为已存在法律风险。 “脑洞大开”玩梗 不久前,黄磊、何炅在综艺节目《向往的生活》中吃饭时的互动成了网友关注的焦点。其中一个节目原视频片段里,一向在节目中对黄磊厨艺大加赞赏的何炅,在刚起床时吃到对方制作的加了辣椒和胡椒的米稀,随即露出耐人寻味的表情并将食物摆在一边,被一些网友称为“高情商何老师难得没有把持住的一次”。随后这一片段有了各种各样的版本:有的视频中,何炅忍不住和黄磊拳脚相向;有的视频里两人掏出冲锋枪彼此对轰。 有人甚至将这样的玩梗视频做成了连续剧。在社交平台上,有人不断连载改编版的《甄嬛传》,甄嬛因被温实初退婚开始走上修仙之路,还被送往《哈利·波特》中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进修…… 搜索手机应用,能找到大量这样的AI软件,几乎全部需要收费。只需要一张图片、几秒钟的音频,配合相应的文字描述,就能生成一段连贯的音频或视频。 记者以上海博物馆所藏文物清多罗定郡王印的图片为素材,上传至一款AI软件,描述其“张开大口”“一跃而起”,3分钟后一段视频即告生成。不过,AI对这件文物似乎并不了解,麒麟张开大口后被处理成西方卡通片中常见的恶犬狂吠的形象,最后的转身抖尾动作又接近孔雀开屏的状态。随后记者修改描述文字“像狮子一样行动”,再次生成的视频中麒麟便综合了狮子跳跃撕咬的动态。 AI生成视频的便利化,让网友“脑洞大开”的创意有了挥洒空间。例如各种AI再造的《甄嬛传》,在各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都获得不错的流量。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这样的玩梗视频,不少网友自发喊出“停止这种AI视频”,一度登上微博热搜。而作为视频、音频中的人物,也并非都喜欢自己成为素材被恶搞。今年国庆长假后期,雷军的语音就被人用AI制作成各种催人上班的语音。雷军后来回应此事表示“挺困扰挺不舒服”,也“希望大家不要再玩了”。不过这并未阻止网友们的玩梗热情,“雷军骂人”语音已被制作成手机铃声、闹钟声等。 AI运用边界在哪 “AI是很好的技术,也让用户的创意能以低成本的方式得以发挥。但是运用边界在哪里?”记者走访一些市民获悉,AI的应用范围应有所规范,随意滥用不仅会对当事人造成困扰,也会给普通网友带来麻烦。 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这样的玩法也涉嫌侵权。例如以《甄嬛传》这样的影视剧为素材进行的AI创作,尽管AI生成视频已改变了剧情甚至演员的嘴型,但仍使用了原始作品的画面,涉嫌侵犯作品的著作权。按照法律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等权利。 此外,使用综艺节目片段肆意改编的AI视频,除涉嫌侵犯节目版权外,也涉嫌侵犯节目嘉宾的肖像和名誉等权利。即使“雷军骂人”那样的音频,同样涉嫌侵权。此前最高法就披露过AI生成他人声音侵权案例:配音演员殷某与某文化公司合作,约定经原告录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权归公司所有。后某软件公司从该文化公司获得声音来源,AI化后提供给某科技公司。殷某将相关公司全部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该科技公司和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该文化公司和软件公司赔偿原告共计25万元。 不过一些业内人士也表示,目前使用AI软件生成的音频和视频,声音、样貌未必完全符合原始所有者特征,例如“雷军骂人”音频中虽能辨别雷军的音色,但还是与其本人声音存在差别,引发纠纷存在举证困难。而此前法院也曾在数起案例中确认AI生成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随着未来AI进一步发展,未来还有许多争议问题,需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记者简工博) 来源: 解放日报
科技赋能,创新服务!深圳市举办“AI+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专场活动
AI律师助手

科技赋能,创新服务!深圳市举办“AI+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专场活动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12月4日,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举办“AI+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专场活动,积极为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法律界搭建交流平台,引领推动AI赋能法律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企业效能,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宝洲,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吕哲,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院企合作与创新发展处处长毕亚雷等出席活动,并见证深圳市一站式市场主体培育和服务平台“深i企”发布智能法律服务平台。 据悉,“深i企”智能法律服务平台能够以法律大模型为基础,依托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和大数据处理等技术,结合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为企业提供智能法律咨询、自动化合同起草、高效合同审查等多项个性化法律服务。 “深圳法律服务机构要不断自我革新,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学会利用新技术、使用新产品,积极探寻人工智能与法律服务有机融合的全新路径,共同为推动全市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邵宝洲表示,深圳市司法局将持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挖掘更多示范性强的法律科技应用场景,激发法律科技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创新动能和发展动力,努力让企业以更低的成本和更高效的方式获取更加精准、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据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杨东浩介绍,深圳的商事主体规模和创业密度位居全国第一,目前全市企业总数超过260万户,99%以上都是中小企业。深圳市中小企业具有“5678”的典型特征,也就是中小企业贡献超过50%的税收、超过60%的GDP、超过70%的发明专利、吸纳超过80%的就业,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但是,中小企业发展依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和风险,遇到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迫切需要更多的法律服务和支持。“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将与深圳市司法局等部门一道,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加大法律护企力度,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杨东浩说。 活动中,毕亚雷分享了在AI法律交叉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与前瞻性思考。他表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院始终秉持开放合作、协同创新的理念,与得理科技携手成立了得理法律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充分发挥人工智能专家和法律实务专家的双重优势,打造国际领先的法律人工智能服务平台。建院以来,深圳先进院与企业共建的创新联合体团队已超过250个,其中,深圳先进院与得理科技合作正是人工智能行业的重要典范,未来将依托“深i企”平台持续探索“AI+法律”领域的前沿技术和创新应用,发挥多方优势,共同开展更加广泛而深入的研究项目。 在专题分享和圆桌论坛环节中,深圳市智慧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振亚,深圳得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倩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院-得理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负责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院高性能数据挖掘重点实验室主任杨敏,深圳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执行会长郎丽艳,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罗振辉,深圳得理科技有限公司CTO雷宇,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国际事务研究院副研究员游传满,腾讯混元技术总监连凤宗围绕“AI+”服务进行了专业分享和深入交流,为大家带来了更多启发和思考。 各界普遍认为,“深i企”平台此次推出智能法律服务平台,标志着深圳这座国际化超大城市在法律服务领域再次迈出了新步伐,将为广大深圳企业提供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精准、个性化法律服务,搭建企业与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共赢的桥梁,在“法律+科技”应用领域将作出新探索、提供新样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AI+法律” 智能法律新纪元正式开启
AI律师助手

“AI+法律” 智能法律新纪元正式开启

近日,法普AI品牌发布会在重庆举行。此次发布会吸引了法律界、科技界、企业界、媒体界的广泛关注,为推动法律行业发展、提升社会法治水平注入了强劲动力。 发布会现场(搜录库科技供图) 在当今社会,法律知识的普及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至关重要。法普AI凭借专业、便捷、普惠的特性,为广大民众提供了随时随地获取法律方案的新方式,有力助推全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减少法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会现场,创始人熊驰表示,在深刻洞察律师和用户痛点的需求基础上,法普AI潜心研发,十年磨一剑推出智能法律解决方案,用户只需输入描述法律问题,通过自研训练的法普大模型能够迅速推理分析给出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犹如身边随时随地配备了一位专业且全面的私人法律顾问,这极大的提高用户法律需求满足的效率和质量。法普AI通过简单三步:AI智能咨询对话、解决方案型产品、附近律师功能为用户提供专业、便捷、普惠的法律方案,为法律从业者搭建了新的工作平台,为推进构建法治社会注入新的动力。 法普AICTO江学表示,法普AI不断跟进人工智能最新科技技术,在自然语言处理和深度算法学习上不断进化,精准理解用户输入的问题,并从庞大的法普知识库中快速提取信息进行分析并做出解答,提升用户体验。 授牌仪式现场(搜录库科技供图) 在法普AI品牌发布上获得公益援助基金授牌并正式官宣启动“法普AI公益援助基金”成立,基金的宗旨是通过“四进”计划,推动公民遵守法律,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引导国民遵守法律,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净化社会环境,建设和谐社会。 法普AI的诞生,将对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它有助于提升社会法治水平,也顺应数字化大趋势,推动法律行业的创新,法律产品化鼓励法律从业者以用户为本,从用户需求出发,满足多样化的用户需求的同时也降低用户使用法律的门槛,法律产品普适化意味着将更多的法律产品推向大众,让每个用户都能用得起法律,这一点对于普通大众尤为重要,惠民普法,科技平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诸葛·星火”AI法律咨询上线 24小时提供法律服务
AI律师助手

“诸葛·星火”AI法律咨询上线 24小时提供法律服务

“你好,我是你的AI法律咨询,我的名字叫‘诸葛·星火‘,如果你有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我会为你提供24小时服务。”记者今日获悉,武侯法院打造的“诸葛·星火”AI法律咨询上线了! 据悉,“诸葛·星火”AI法律咨询,是一款基于认知大模型,融合司法领域专业知识,训练打造的一款面向当事人提供诉讼问题咨询、法律意见及行动建议推荐的智能化咨询服务工具,为当事人在法律诉讼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24小时不打烊。 那么,“诸葛·星火”AI法律咨询到底应该怎么使用呢? 首先,微信搜索“武侯法院”,进入官方公众号。点击中部“服务”菜单栏,选择诉讼服务中的“星火智能问答”。当事人可以通过语音或文字的方式,输入自己想要咨询的问题,“诸葛·星火”AI法律咨询会向您提供相应的建议。如:诉讼费怎么计算?起诉需要多少钱?提出一个问题后,它还会进一步联想接下来很有可能继续追问的问题,与提问者进行多轮次的交互问答。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当事人双方身份,以及事情经过,想要达成的目的,描写得较为完善,它还可以自动提取原被告名称,诉求、事实,草拟起诉状。 截至2024年10月20日试运行期间,武侯法院已有超5000次问题咨询和解答,其中70%的咨询量来自于官方微信公众号,让公众足不出户也能获取法律咨询服务;帮助降低窗口人员咨询量25%左右,节约立案人员约10%的工作时间,有效辅助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目前公众号、web页面都已常态化应用。 为什么要研发AI法律咨询呢?武侯法院表示,法律人工智能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2023年10月18日,武侯法院与科大讯飞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诸葛·星火”创新实验室。在成都中院的指导下,为了贯彻法院司法便民的服务宗旨,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及智能化水平,共同打造了“诸葛·星火”AI法律咨询。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供图 法院 责任编辑 曾书睿 编辑 王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胖东来与小米案例背后:AI技术应用中的法律边界
AI律师助手

胖东来与小米案例背后:AI技术应用中的法律边界

文/战权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AI在诸多领域展现出强大的应用潜力,但与此同时,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近日,胖东来商贸集团针对利用AI技术生成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声音的情况发表声明称,近日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发现多个账号,未经授权擅自利用AI技术手段生成于东来的声音,并对于东来或胖东来享有著作权的视频内容进行非法剪辑和篡改,加入AI生成声音及误导性文案后发布,对公众造成误导和混淆。声明表示,前述行为已侵犯了于东来的人格权及著作权,对公司品牌形象造成消极影响。严正警告存在上述行为的账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于为博取网络关注、获取流量而严重侵犯于东来及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图源:胖东来商贸集团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以及著作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声音、肖像等人格要素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同时对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恶意篡改、歪曲等行为也构成侵权。 无独有偶,在此之前,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雷军也曾遭遇类似困扰。有部分网友利用AI技术生成“雷军语音包”,进而制作恶搞视频并在网络上肆意传播,引发了不小的网络效应。这不仅让当事人陷入尴尬境地,同样也涉及对他人人格权益的侵犯,有悖于法律对于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的精神。 当下,AI技术的普及使得用其生成语音和视频的教程及软件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例如,一些软件能够让任意视频中的人物开口说话并精确模拟口型,还有诸多文字转语音软件,它们为用户提供了便捷的创作工具,但也被部分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成为侵权的“帮凶”。 值得欣慰的是,面对AI技术滥用所带来的这些乱象,平台和相关部门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不断细化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以规范这一新兴领域的发展秩序。 在平台层面,诸多网络平台开始承担起自身的主体责任。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于利用AI等深度合成技术所产生的内容,平台需要严格要求提供者进行内容标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要加强审核管理,禁止利用此类技术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以及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并且,像谷歌Play等平台已经率先做出表率,要求开发者在应用程序内提供“报告或标记攻击性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功能,全方位防止生成受限内容,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机制来遏制侵权行为的滋生。 从相关部门角度而言,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其明确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得生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例如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扬恐怖主义等违法内容,同时要严格保障数据来源的合法性,注重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服务提供者需履行对训练数据的妥善处理、做好内容标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等多项责任与义务。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全力保障网络安全,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网络数据泄露、篡改、毁损等情况发生,这对于AI服务在运行过程中的网络安全保障以及数据保护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则着重强调维护数据安全以及保障数据的合理开发利用,促使AI企业在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等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杜绝数据泄露、滥用等问题,确保数据能够合法、有序地流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更是严格规范了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和责任,在AI技术应用涉及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环节时,都必须严格依照该法执行,切实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不受侵害。 可以说,只有平台和相关部门持续协同发力,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提高公众对于AI技术应用中法律边界的认知,才能让AI技术在为我们带来便利与创新的同时,避免其成为侵犯他人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负面因素,进而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总之,面对AI技术应用中的侵权问题,法律的“利剑”已然出鞘,各方共同努力构建良好的应用环境,是保障这项技术长远造福社会的关键所在。 责编:李影 审核:刘坤 监制:王占全
发展新质生产力,“AI+法律”如何全面赋能?|2024读懂中国
AI律师助手

发展新质生产力,“AI+法律”如何全面赋能?|2024读懂中国

  如何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当人工智能遇上法律会碰撞出哪些火花?12月2日下午,在2024年“读懂中国”国际会议(广州)专题论坛上,来自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研究机构的专家及从业人员就此展开深入讨论,结合行业实际案例分享观点。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永康致辞指出,面对技术迭代、新兴产业崛起及经济模式变更带来的数据滥用、算法歧视、网络诈骗等一系列问题,要主动适应、积极回应,助力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接着,陈永康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议。第一,用高水平立法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制度支撑,在科创企业产权激励、科研成果利益分配、科研活动宽容试错、科研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加强法治制度供给,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第二,要以有温度的执法来呵护科技创新主体的健康发展,转变政府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提供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第三,用法治方式促进各类创新要素自由便捷流动,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关键生产要素自由组合、便捷流动,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第四,用优质法律服务提升科创企业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以广东省数量庞大、质量一流的法律服务队伍为基础,坚持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法律服务更精准对接,助力企业在高水平开放大局中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高子程致辞表示,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知识产权保护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广泛应用,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多样,对于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优质高效、解渴管用的法律服务予以支持。”然后,高子程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绿色发展与环境保护、跨境法律服务四个方面,要点化阐释了新质生产力发展对律师工作方法和方向的引导与革新。其中,在法律与科技方面,高子程提出,法律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律师队伍需要积极拥抱科技、善用新工具,提高工作质效,不断修炼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推动律师行业与新质生产力深度融合,共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智慧法治研究院院长贺倩明指出,法律行业作为受AI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在面临部分法律工作可能被AI取代的行业风险的同时,要充分认知AI全面赋能法律的发展路径,让法律普惠于民。在他看来,在立法层面,AI可以做大量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有助于制定政策,推动立法科学化;在执法层面,AI可以做一些智能监测和预警,让执法人员能够随时随地获得法律帮助,等等。“AI会提高劳动力的价值创造能力,虽然AI会代替掉一部分岗位,但是AI同时也会增强很多岗位的能力,并且AI会创造或者撬动更多新的岗位,为社会各个行业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