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与小米案例背后:AI技术应用中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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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东来与小米案例背后:AI技术应用中的法律边界

文/战权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AI在诸多领域展现出强大的应用潜力,但与此同时,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近日,胖东来商贸集团针对利用AI技术生成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声音的情况发表声明称,近日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发现多个账号,未经授权擅自利用AI技术手段生成于东来的声音,并对于东来或胖东来享有著作权的视频内容进行非法剪辑和篡改,加入AI生成声音及误导性文案后发布,对公众造成误导和混淆。声明表示,前述行为已侵犯了于东来的人格权及著作权,对公司品牌形象造成消极影响。严正警告存在上述行为的账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于为博取网络关注、获取流量而严重侵犯于东来及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图源:胖东来商贸集团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以及著作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声音、肖像等人格要素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同时对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恶意篡改、歪曲等行为也构成侵权。 无独有偶,在此之前,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雷军也曾遭遇类似困扰。有部分网友利用AI技术生成“雷军语音包”,进而制作恶搞视频并在网络上肆意传播,引发了不小的网络效应。这不仅让当事人陷入尴尬境地,同样也涉及对他人人格权益的侵犯,有悖于法律对于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的精神。 当下,AI技术的普及使得用其生成语音和视频的教程及软件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例如,一些软件能够让任意视频中的人物开口说话并精确模拟口型,还有诸多文字转语音软件,它们为用户提供了便捷的创作工具,但也被部分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成为侵权的“帮凶”。 值得欣慰的是,面对AI技术滥用所带来的这些乱象,平台和相关部门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不断细化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以规范这一新兴领域的发展秩序。 在平台层面,诸多网络平台开始承担起自身的主体责任。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于利用AI等深度合成技术所产生的内容,平台需要严格要求提供者进行内容标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要加强审核管理,禁止利用此类技术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以及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并且,像谷歌Play等平台已经率先做出表率,要求开发者在应用程序内提供“报告或标记攻击性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功能,全方位防止生成受限内容,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机制来遏制侵权行为的滋生。 从相关部门角度而言,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其明确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得生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例如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扬恐怖主义等违法内容,同时要严格保障数据来源的合法性,注重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服务提供者需履行对训练数据的妥善处理、做好内容标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等多项责任与义务。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全力保障网络安全,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网络数据泄露、篡改、毁损等情况发生,这对于AI服务在运行过程中的网络安全保障以及数据保护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则着重强调维护数据安全以及保障数据的合理开发利用,促使AI企业在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等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杜绝数据泄露、滥用等问题,确保数据能够合法、有序地流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更是严格规范了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和责任,在AI技术应用涉及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环节时,都必须严格依照该法执行,切实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不受侵害。 可以说,只有平台和相关部门持续协同发力,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提高公众对于AI技术应用中法律边界的认知,才能让AI技术在为我们带来便利与创新的同时,避免其成为侵犯他人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负面因素,进而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总之,面对AI技术应用中的侵权问题,法律的“利剑”已然出鞘,各方共同努力构建良好的应用环境,是保障这项技术长远造福社会的关键所在。 责编:李影 审核:刘坤 监制:王占全
发展新质生产力,“AI+法律”如何全面赋能?|2024读懂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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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质生产力,“AI+法律”如何全面赋能?|2024读懂中国

  如何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当人工智能遇上法律会碰撞出哪些火花?12月2日下午,在2024年“读懂中国”国际会议(广州)专题论坛上,来自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研究机构的专家及从业人员就此展开深入讨论,结合行业实际案例分享观点。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永康致辞指出,面对技术迭代、新兴产业崛起及经济模式变更带来的数据滥用、算法歧视、网络诈骗等一系列问题,要主动适应、积极回应,助力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接着,陈永康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议。第一,用高水平立法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制度支撑,在科创企业产权激励、科研成果利益分配、科研活动宽容试错、科研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加强法治制度供给,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第二,要以有温度的执法来呵护科技创新主体的健康发展,转变政府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提供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第三,用法治方式促进各类创新要素自由便捷流动,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关键生产要素自由组合、便捷流动,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第四,用优质法律服务提升科创企业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以广东省数量庞大、质量一流的法律服务队伍为基础,坚持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法律服务更精准对接,助力企业在高水平开放大局中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高子程致辞表示,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知识产权保护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广泛应用,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多样,对于律师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优质高效、解渴管用的法律服务予以支持。”然后,高子程从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绿色发展与环境保护、跨境法律服务四个方面,要点化阐释了新质生产力发展对律师工作方法和方向的引导与革新。其中,在法律与科技方面,高子程提出,法律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律师队伍需要积极拥抱科技、善用新工具,提高工作质效,不断修炼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推动律师行业与新质生产力深度融合,共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智慧法治研究院院长贺倩明指出,法律行业作为受AI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在面临部分法律工作可能被AI取代的行业风险的同时,要充分认知AI全面赋能法律的发展路径,让法律普惠于民。在他看来,在立法层面,AI可以做大量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有助于制定政策,推动立法科学化;在执法层面,AI可以做一些智能监测和预警,让执法人员能够随时随地获得法律帮助,等等。“AI会提高劳动力的价值创造能力,虽然AI会代替掉一部分岗位,但是AI同时也会增强很多岗位的能力,并且AI会创造或者撬动更多新的岗位,为社会各个行业创造价值。”
读懂中国大咖观点|贺倩明:法律是受生成式AI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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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中国大咖观点|贺倩明:法律是受生成式AI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郭美婷 12月2日至4日,2024年“读懂中国”国际会议在广州举行。 生成式AI席卷全球,深刻地改变了各行各业的发展轨迹。国创会智慧法治研究院院长贺倩明在研讨会上表示,AI是新质生产力中的核心要素,原因在于其集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于一体。尤其在生成式AI向通用AI迈进的过程中,作为最前沿的技术,AI贯穿新质生产力的所有环节,是新质生产力中不可或缺的要素。Gartner公司预测到2025年,生成式AI将创造2万亿美元的商业价值。 图源:主办方供图 贺倩明认为,生成式AI的应用范围极为广泛。微观层面,当前所有产品,特别是软件类产品,都将经历AI的重塑;中观层面,生成式AI将对传统产业进行重构,并助力新兴产业发展;宏观层面,AI已成为国家间的战略竞争焦点。 “法律行业是受生成式AI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贺倩明谈到,高盛最新数据显示,全球近三分之二的工作岗位有潜力被AI自动化替代,而在美国法律行业中,这一比例高达44%,意味着40%的从业者可能面临失业风险。此外,OpenAI发布的研究报告也指出,法律行业是可能受AI影响最大的职业之一,位列前三。 在他看来,AI不仅能替代或增强法律从业者的部分工作,还能全面赋能法律的各个领域,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以及法律服务行业。AI能够真正实现法律普惠于民。 贺倩明认为,目前法律行业存在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司法负担重、法律实施任务艰巨三大痛点。针对这三大痛点,AI能够发挥很大作用。 从立法层面来看,AI能够进行数据挖掘与分析、预测法律影响,同时辅助法律起草;执法层面,AI能够辅助决策,进行证据分析与处理,以及智能监控与预警;司法层面,AI能够辅助审理案件,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的公开透明度等;AI还能赋能法律服务,进行智慧普法、AI+律师协同服务、AI预防与解决纠纷等。 “通用人工智能很快就要到来了,我觉得未来是人机协同发展的一个时代,人机协同发展,共谱人类新篇章。”贺倩明说。
每经热评︱官方出手整治AI“魔改”:守住法律底线,尊重文化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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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官方出手整治AI“魔改”:守住法律底线,尊重文化经典

每经评论员 陈婷 随着AI技术的迅猛发展,AI“魔改”视频在短视频平台上愈发频繁地出现,伴随而来的是不断加剧的争议。近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的《管理提示(AI魔改)》明确指出,AI“魔改”视频严重影响了传统文化认知,甚至与原著的精神内核相悖,涉嫌侵犯版权。诸如《甄嬛传》变身“枪战片”、《红楼梦》被改编为“武打戏”、孙悟空骑摩托车等荒诞的“魔改”现象,都是为了博取流量而对经典作品进行篡改,给传统文化带来了冲击。 《管理提示》要求各相关省局督促辖区内短视频平台排查清理AI“魔改”影视剧的短视频,并于12月10日反馈工作情况;严格落实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审核要求,举一反三,对各自平台开发的大模型或AI特效功能等进行自查,对在平台上使用、传播的各类相关技术产品严格准入和监看,对AI生成内容做出显著提示。 AI技术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创作和内容消费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创新,但另一方面也给版权保护和内容监管带来了严峻挑战。《管理提示》的发布标志着监管机构已经意识到,AI“魔改”视频的生成和传播不仅侵犯了原创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健康秩序。然而,由于AI技术的快速迭代,生成和传播“魔改”视频变得愈加便捷,且隐蔽性更强,这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除了技术的复杂性,整治AI“魔改”视频的法律难题也不容忽视。例如,如何界定AI“魔改”视频的侵权范围?如何确定侵权者的责任?这些问题依然缺乏明确的法律标准,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讨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版权保护往往难以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且现行法规对于AI“魔改”内容的监管仍存在空白。因此,企业不应对这一“侵权行为”坐视不理,而应积极采取行动,加强自我监管,并与政府和其他企业合作,推动形成完善的治理体系。 对于短视频平台来说,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内容审核措施,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识别并过滤掉潜在的“魔改”视频。平台应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对于上传含有侵权内容的视频进行惩罚,严惩违规者,形成震慑效应。此外,平台还应加大用户教育力度,提高用户的版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让用户清楚地认识到,AI创作的内容也应遵循版权法的相关规定,避免将“魔改”视频作为创作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治理AI“魔改”视频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媒体应加强宣传,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文化价值观,尊重原创内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只有在政府、平台、技术提供商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下,才能有效治理AI“魔改”现象,确保内容创作和传播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与AI同行,法护正义:百度法律智能体普法之旅 “打卡”全国20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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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AI同行,法护正义:百度法律智能体普法之旅 “打卡”全国20城

在法治社会建设的宏伟征程中,百度法律智能体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携手全国众多精英律师及知名律所,倾力打造并重磅推出 “与AI同行,法护正义” 大型公益普法活动。此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了一股强劲的法律知识普及浪潮,同时也开启了智能法律服务体验的全新风尚,让民众得以深度领略法治与科技融合所绽放的独特魅力与卓越价值。 线下公益普法,情暖二十城 12月4日至12月7日,百度法律智能体 “与AI同行,法护正义” 公益普法活动联合全国23家律师事务所持续发力,活动覆盖全国 20 个省市。在12月4日的主会场活动中,参与法制宣传周的律师们分享法律职业生涯经历,并与百度法律智能体 “法行宝” 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法行宝” 功能强大、回答精准,其快速解析法律问题并给出专业建议,赢得观众赞叹与掌声。律师智能体入驻实操演示也备受欢迎,现场参与者围聚法律援助小圆桌,在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导下体验智能法律服务的便捷高效,深入领略百度法律智能体如何借助创新技术,为法律问题的解决带来新思路与新方法。 主会场活动现场 不仅如此,全国各地的23家律所也积极响应百度法律智能体号召,组建普法团队深入所在城市的社区,在户外及室内搭建法律援助平台,将法律知识与智能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通过现场演示 “法行宝” 功能,并引导群众进行百度搜索体验,让更多人直观感受到智能法律工具触手可及的便利性,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智能法律服务的认知度与接受度。 分会场活动现场 此次公益普法活动得到了全国众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积极响应与大力支持,他们的热情参与和专业奉献,为活动的成功举办注入了强大动力。这不仅体现了法律行业对公益事业的高度责任感,更彰显了各方对推动智能法律普及、提升全民法律素养的坚定决心。 线上力量汇聚,共筑法治新生态 当公益普法活动邂逅互联网时代, “与AI同行,法护正义” 公益普法活动也借助线上平台的强大力量,掀起一场法治文化传播风暴。活动期间,国内多家核心网媒对本次公益普法活动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这些详实而精彩的报道,不仅让更多人了解到本次公益普法活动的丰富内涵,也为公众提供了一个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治动态的窗口,极大地激发了网民对法治话题的关注度与参与热情。 核心网媒积极报道 各大品牌方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也在此次活动中展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担当。他们积极响应法行宝 “守护正义” 的号召,充分利用自身的品牌资源与线上传播渠道,与百度法律智能体携手共进,积极传递法治的正能量,不仅为公益普法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构建法治社会的多元共治格局提供了有益借鉴。 各大品牌联合发声 与此同时,广大 KOL 的积极参与成为活动线上传播的一大亮点,在社交平台上,KOL 们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分享法律知识、讲述法治故事,引导粉丝们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这些富有创意与互动性的内容,迅速吸引了大量粉丝的关注与参与,使得活动相关话题在网络上持续升温,形成了一个个以法治为核心的线上交流社区。 线上的积极关注与互动,与线下的普法实践相互呼应,共同构建起一个立体式的法治传播网络。通过这一网络,百度法律智能体公益普法活动成功地将法治理念传递给了广大人群,这些人群覆盖了不同年龄、职业和地域,推动了法治文化的普及与传承。 展望未来,百度法律智能体将继续坚定地站在智能法律领域的创新前沿,持续引领行业发展潮流。通过不断深化技术研发与应用拓展,全力推动法律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致力于让智能法律服务惠及更广泛的人群,为构建公平正义、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更多力量。让我们共同期待百度法律智能体在智能法律服务领域创造更多辉煌,携手开启法治新时代的美好未来。 百度法律智能体“与AI 同行,法护正义” 公益普法活动特别鸣谢: 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百宁律师事务所、北京中聪律师事务所、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青海立詹律师事务所、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北京华泰(沈阳)律师事务所、湖北宏朗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勤(西安)律师事务所、植德律师事务所、安徽民之声律师事务所、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江西英雄城律师事务所、江西志龙律师事务所(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昆港时评】AI魔改短视频应守住法律和文化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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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港时评】AI魔改短视频应守住法律和文化的边界

  近日,一段用埃隆·马斯克AI换脸中国电影《龙门飞甲》中角色的短视频在外网“爆火”。该视频通过AI技术将陈坤饰演的西厂督主的脸,换给了马斯克,配上“联邦减不了的预算,效率部来减,联邦不敢裁的人,我来裁”的台词,引得外国网友高呼期待续集。不过,这种AI魔改短视频的风潮将被叫停了。   12月7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AI魔改)》(下称《管理提示》)。要求各相关省局督促辖区内短视频平台排查清理AI“魔改”影视剧的短视频。广电总局的这波出手整治,给了“AI恶搞”一有力重击。近期,有不少AI魔改经典影视剧的短视频一直在各大平台刷屏,上一秒华妃还在景仁宫请安,下一秒转身骑上小摩托风驰电掣而去。皇上打了甄嬛一巴掌,甄嬛突然抽出一把自动步枪,冲着皇帝就是一顿扫射。宝黛一言不合,大闹大观园,你出龙爪手,我用咏春拳。上一秒还是孙悟空返回花果山的经典桥段,下一秒孙悟空和沙悟净就骑上了摩托车,扬长而去……这些被魔改后的经典桥段不仅十分无厘头,改变了经典剧作中塑造的人物形象和价值观念,而且过度娱乐下可能会扭曲社会对经典作品和经典文化的正确认知。   之所以这类短视频大量出现,重要原因就在于其能获得众多的流量。据报道,某平台上的一个魔改《甄嬛传》短视频,点赞26.3万,转发56.4万,留言3.2万,还插入了广告。某自媒体,用AI做了2个魔改《甄嬛传》的视频,就轻松收获18万粉丝。而且AI魔改短视频的技术门槛并不高,操作者甚至不需要任何视频剪辑软件的基础,只需要用文字描述一下,不论多荒谬的画面AI都能瞬间做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助涨了AI魔改的泛滥。如果说其中很少一部分作品还残留着几分纯粹的娱乐和分享精神,现在许多类似AI作品已经成为一些人博取流量的“商品”,可以说,乱象已生,广电总局此番发布《管理提示》可谓是恰当其时。。   此次发布的《管理提示》就指出,这些视频为博流量,毫无边界亵渎经典IP,冲击传统文化认知,与原著精神内核相悖,且涉嫌构成侵权行为。目前,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还未对此给出回应。但作为社会公器,视频平台需负起责任,建立内容审核机制、设置关键词过滤、加大违规视频的下架力度,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不管是70后、80后、90后、还是00后,都会因为老版《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等这些经典影视剧获得共同语言,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和认同。这说明,经典影视在构建时代记忆、强化集体记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经典影视作品正是这些记忆的重要载体。   一旦魔改超出了对原著改编所允许的限度,充斥低俗恶搞内容,部分画面对白以假乱真,可能会让观众,尤其是未成年人,难以分辨真假,影响他们对经典文化的正确认知。因此,哪怕是AI生成的视频,创作者也需尊重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尊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能演变为流量和利益驱使下的无边界恶搞。希望,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此番行动能及时给AI二创影视剧行为树起一道法律和文化的清晰边界。(昆明信息港首席评论员 周硕)
全国首例AI生成图片侵权案胜诉背后 对话当事人:法院判决体现对技术创新支持|封面深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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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AI生成图片侵权案胜诉背后 对话当事人:法院判决体现对技术创新支持|封面深镜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实习生 袁梦馨 日前,全国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判决已生效,原告李昀锴胜诉后放弃被告500元赔偿。该案作为中国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入选2023年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 1月14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李昀锴,就该案的争议点进行采访。 AI生成图片引发著作权诉讼 90后律师起诉他人侵权 90后的李昀锴是职业律师,同时也是人工智能软件创作绘画作品的资深爱好者。 2023年2月24日,李昀锴使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通过在模型上输入数十个提示词,设置相关迭代步数、图片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以及随机数种子等,生成了数张人像图片,并以“春风送来了温柔”为名,发布在社交平台上。 李昀锴使用Stable Diffusion生成的图片(受访者提供) 2023年3月2日,一自媒体账号发布《三月的爱情,在桃花里》文章,使用了李昀锴制作的图片。 李昀锴认为,对方在未获得他的许可的情况下截掉他在小红书平台有署名的水印进行发布,侵犯了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李昀锴起诉被告刘某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 2023年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定被告侵害原告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2024年1月9日,李昀锴选择放弃法院判决的500元赔偿。 记者获取判决书内容显示,法院认为,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不存在两个主体之间确定谁为创作者的问题,本质上,仍然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即整个创作过程中进行智力投入的是人而非人工智能模型,“鼓励创作,被公认为著作权制度的核心目的,只有正确地适用著作权制度,以妥当的法律手段,鼓励更多的人用最新的工具去创作,才能更有利于作品的创作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 为何Ai生成图片受版权保护? 对话当事人:创作者投入了智力和独特角度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AI从业者、爱好者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士们的热议。有人认为,AI生成的图片程度不足以使其构成作品,但AI模型的训练素材却是侵权的,为什么生成的图片还要受版权保护? Stable Diffusion中修改图片参数后,输出结果发生了变化(受访者提供) 此次案件最大争议点在于AI生成的图片是否构成作品,李昀锴透露,按《著作权法》规定,是不是构成作品主要看有没有相应的独创性,而独创性的判断标准是看作者是否为作品投入了足够的劳动,能不能体现出创作者审美情趣,“只要创作者为作品投入了足够的智力因素,能体现出创作者独特的视角或观点,基本上就可以认定构成作品。” 因此,对于创作者来说,要保留足够的创作证据,证明其为作品所付出的思考,以及能体现出创作者独特的视角。 Stable Diffusion中修改图片参数后,输出结果发生了变化(受访者提供) 李昀锴认为,目前为止所有的AI工具都不会有自我意识,它无法自行决定创作的风格、内容、题材,在内容创作的过程中,人才是具有主体性的。创作过程中,创作者要对AI工具足够的熟悉,不断地练习,而这其中也有很高的学习成本;另外,创作者本人要有很高的审美情趣,即使用工具决定了创作的下限,创作者的审美情趣决定了创作的上限。 与此同时,受众对美的感知不会因为创作主体是人还是AI而消失,“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构成作品,不应该只是审查所谓的“创作主体”或是所谓的“创作高度”,而应该从最终作品形成之后带给人的感受来看,这种客观性的审查标准才是《著作权法》所鼓励的。” AI创作进行的前期工作叫做训练,即学习不同作品中不同的创作元素或不同的创作风格,但训练过程并没有侵犯著作权,使用经过训练的AI模型就更不存在侵权行为,因为在训练学习的过程中,创作者并没有完全复制作品或素材,也没有把原素材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 李昀锴认为,使用AI素材库进行训练更偏向于《著作权法》里的合理使用环节,因为这种使用行为没有侵犯权利,也不影响原有作品的使用。 首例案背后意义: 法院判决体现对技术创新支持 记者了解到,该案为全国首例AI生成图片引发的著作权诉讼,之前也没有任何先例可参考。而对于此次胜诉的意义,李昀锴表示,法院判决很大程度上体现出法律对技术创新的支持。 北京互联网法院民事判决书 “如果创作者对技术创新投入了足够的时间、精力,或是投入了相应的成本,法院就会倾向于保护。”李昀锴也想通过这个案例向社会传达,AI技术已渗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应该重视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而法院没有办法仅通过这一个判决去解决,只能在后续实践中不断地摸索。 他说,现在不管是用户个人还是公司,都在探索如何把AI作为生产力工具,此次判决至少目前让他们不用担心自己投入的精力不会受到保护,另外一方面也会让大家开始考虑利益平衡,目前国内的大模型平台或者AI工具平台的用户协议都约定用户只有使用权,用户生成内容的所有版权都归平台所有。在这个案子里,法院认为用户对于自己所生成的作品有更大的贡献,可以赋予用户相应的权利,这对国内平台的商业实践也会有影响。 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刘某赔偿李昀锴500元(受访者提供) “AI技术从2022年9月开始普及,到现在也只有一年多,我国不论是立法还是出台行政规范都需要一年多甚至两三年的时间才能出结果。”李昀锴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国内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或者AI的法律只有《著作权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应的算法推荐规定,AI技术发展得太快,而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相应的滞后性。从个人的角度,他建议大家不妨先使用目前现有的规范去做一些原则性规制,等AI技术真正的发展了,再进行进一步立法。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人工智能战开打!状告OpenAI ,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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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战开打!状告OpenAI ,后果很严重?

文/华卓玛 今年来凭借ChatGPT风光无限的OpenAI,在年末却因此染上了官司。 当地时间12月27日,《纽约时报》起诉美国人工智能公司“开放人工智能研究中心”(OpenAI)和微软侵犯版权,称报纸数百万篇文章被用于训练两家公司旗下的自动聊天机器人(如微软Copilot和ChatGPT)。《纽约时报》也成为第一家起诉人工智能科技公司的大型媒体。 不过,这并非人工智能第一次面临侵权纠纷,各方向AI开打版权战的案例已不在少数。具体到本案中,AI是否侵权《纽约时报》?尚在成长初期、有潜力带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AI屡遭官司,后果有多严重? 律师:OpenAI和微软或构成侵权 《纽约时报》在诉讼中引用了几个案例,其中显示聊天机器人向用户提供的内容与该媒体文章几乎一字不差,而这些文章在《纽约时报》网站上需要付费订阅才能阅读。 《纽约时报》称,为ChatGPT和Copilot提供支持的OpenAI和微软大型语言模型(LLM)能够原封不动地生成《纽约时报》内容,或生成对其内容进行总结并模仿其文字风格的结果,这种手段破坏了《纽约时报》与读者的关系,同时也损害了其获得订阅、版权许可、广告和其他附带收入的能力。 该诉讼未提出具体赔偿金额要求,但《纽约时报》指出,被告应为“非法复制和使用《纽约时报》独特且有价值的作品”和与之相关的“价值数十亿美元的法定和实际损失”负责。《纽约时报》还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称,微软和OpenAI要使用相关作品用于商业目的,需先获得许可。 AI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是否构成侵权,成为本案关键。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美国法院更有可能会判定微软应该取得授权。他表示,目前只有日本的著作权法规定允许AI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自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训练人工智能,其他国家基本没有类似规定。如果法律没有规定AI训练时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范畴,那么AI就应该取得授权。 另外,游云庭分析,据了解美联社与OpenAI达成了许可协议,允许使用其新闻报道,由此也可以看出,OpenAI其实也知道训练时需要购买版权。 《纽约时报》表示,4月已联系OpenAI和微软,提出了关于使用具知识产权作品的担忧并寻求解决方案,但双方未达成解决方案。OpenAI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表示,OpenAI与《纽约时报》的对话在建设性地向前推进,OpenAI对诉讼感到惊讶和失望,微软则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版权战开打:人工智能遭群起攻之 《纽约时报》是首家对OpenAI和微软发起诉讼的大型媒体机构,但这两家公司并非第一次陷入版权纠纷。 据媒体报道,当地时间12月20日,包括泰勒·布兰奇和史戴西·希夫在内的11名美国作家在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起诉OpenAI和微软,指控其滥用他们的作品来训练聊天机器人ChatGPT。 这些作家向法庭表示,OpenAI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从互联网上批量复制了其作品并纳入ChatGPT训练数据中,侵犯了作品版权。作家们还表示,由于微软公司“深度参与”了训练和开发人工智能模型,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更早之前的9月,约翰·格里沙姆、乔纳森·弗兰岑等十余名作家也对OpenAI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版权,书籍作者既没有被通知也没有得到补偿。OpenAI彼时表示,使用网上找到的材料来训练ChatGPT符合版权法规的规定。 AI到底在使用哪些内容前需要取得授权? 游云庭指出,AI应当取得的授权内容不单是有付费墙的,没有付费、供大家免费浏览的内容也可能需要取得授权。比如很多网站的作品虽然没有付费墙,但靠收取广告费来盈利,而AI则有可能分流网站用户,造成广告收入损失。 AI尚处于起步阶段,繁多的侵权和赔偿显然不利于其发展,但对于作品版权方而言,AI一键抓取的功能又确实会瓜分本属于版权方的利益。 百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文森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AI可以设置一种算法机制,抓取时识别并排除标明不得转载的内容,尽可能减少版权侵犯。 而对于AI这一新兴技术的版权规范,全球正在探索和初步规范中。 今年6月,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人工智能法案(AIAct)》,该法案要求彻底记录任何用于训练AI系统如何生成类似于人类作品的文本、图像、视频和音乐的版权材料。这将使内容创作者知晓,他们的博客文章、电子书、科学文章或歌曲是否已被用于训练为ChatGPT等系统提供动力的算法,以决定其作品是否可以被复制并寻求补偿。 12月,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代表经过数月谈判,就以上法案达成初步协议,这也是全球首份针对AI监管的全面法规。 在国内,今年7月,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且“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 来源:国是直通车 编辑:秦晶 责编:魏晞
最新!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一审宣判:原告获赔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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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一审宣判:原告获赔25万元

每经编辑:杜宇 AI技术的应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变化。每当AI技术进入到一个新的产业,都会迎来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引发法律界的争鸣。 据央视新闻4月23日消息,23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作为配音师的原告,其声音权益及于案涉AI声音,被告方使用原告声音、开发案涉AI文本转语音产品未获得合法授权,构成侵权,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5万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原告殷某是一名配音师,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一款名为“魔音工坊”的APP上以“魔小璇”的名义对外出售。殷某以被告行为侵害其声音权为由,将“魔音工坊”的运营主体北京某智能公司等五被告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五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的侵权责任。 五被告均否认侵权。北京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其APP中的声音产品有合法来源,来自于被告某软件公司。软件公司称它使用的声音来源于被告影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影音公司认为它与原告有过合作,约定经原告录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权归属其所有。被告平台运营商与涉案产品的经销商,也称自己不构成侵权。 法官强调,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具有人身专属性,任何自然人的声音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对录音制品的授权并不意味着对声音的授权,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构成侵权。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兴起,《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等版权保护法案开启了现代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序幕。而当AI技术浪潮来袭,全球音乐人也遇到了新的版权难题。 “我们呼吁,AI开发者、科技公司、平台和数字音乐服务商停止使人工智能(AI)侵犯及贬低人类艺术家的权利!”4月2日,比莉·艾利什(Billie Eilish)、妮琪·米娜(Nicki Minaj)等超过200位国际知名音乐人联合发布的一封反抗AI的公开信引发关注。他们中不乏享誉乐坛的巨匠,有人拿过格莱美奖,还有人捧回过奥斯卡小金人。 公开信主要内容 图片来源:艺术家版权联盟网站 这封联名信如同一个个有力的音符,迅速在全球音乐界激起涟漪。“海外音乐人之所以站出来反抗AI,并非无的放矢。”深耕音乐创作领域多年的好事文化工作室创始人武婧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是以牺牲和侵犯创作链条上的音乐人的合法权益、破坏音乐生态系统来作为代价,站在从业者角度,肯定是不能接受的。“但凡事都存在两面性,不断被数据驯化的AI,也可以帮助从业者找到一些最优方案。” 去年,“AI孙燕姿”一度爆火,五花八门的相关视频让人眼花缭乱,其中,AI孙燕姿翻唱的《发如雪》《爱在西元前》不少视频播放量超百万。随后,被“创作”的其他AI歌手也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出现,例如AI周杰伦、AI林俊杰、AI许嵩等。 多位受访者指出,当下在中国市场也充斥着越来越多使用音乐人的歌曲、歌手的声音来训练,让AI作曲、AI翻唱的产品。正如,AI王心凌唱《套马杆》、AI孙燕姿唱《七里香》一般。 据映艺娱乐官方微博3月1日消息,近日,我司发现微信用户“华仔共享团”(微信号:KOH173)及其关联视频号“华仔集结号”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刘德华先生的声音,并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于微信平台连续发布其剪辑拼凑视频,导致公众发生误认,从而达到利用刘先生的知名度吸引流量、售卖商品、从中营利的目的。该行为已严重侵害刘德华先生的肖像权、姓名权及声音权益,并涉嫌构成诈骗。 去年,“AI孙燕姿”一度爆火,五花八门的相关视频让人眼花缭乱,其中,AI孙燕姿翻唱的《发如雪》《爱在西元前》不少视频播放量超百万。随后,被“创作”的其他AI歌手也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出现,例如AI周杰伦、AI林俊杰、AI许嵩等。 “现在各大平台上的‘音乐裁缝’不少,他们和AI创作的东西,颇具迷惑性,普通听众很难分辨。”一位音乐行业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泛滥的AI“声音”开始逐渐“稀释”音乐人的收益。 深耕音乐创作领域多年的好事文化工作室创始人武婧的团队有百余人,长期从事音乐创作,目前工作室已有6000余首作品,在业内小有名气。她告诉记者,“现在音乐创作门槛很低,音乐从艺术作品逐渐变为了娱乐工具”。 “AI的优势在于高效、便捷、精准,前提是支持的数据模型足够健全和庞大。”武婧认为,AI创作的初衷是好的,但倘若一个音乐作品的诞生,只是为了上述三点,那么创作人“可能就不再是抱着做艺术品的心态来创作音乐了”。 多位受访者向记者指出,驯化AI的方式是现在业内最棘手,也是最有争议的问题。“如果是以牺牲和侵犯创作链条上的音乐产业人的合法权益,破坏音乐生态系统来作为代价,站在从业者角度,肯定是不能接受的,毕竟创作者在保护相关权益的道路上已经很难了。”武婧表示。 所幸的是,就目前而言,业内人士认为,短视频上的AI作品,对热歌冲击更大,但对于靠艺术性和品质性取胜的歌曲来说,尚未形成过分的担忧。 今年刚刚诞生的作曲AI Suno上已经充斥着大量用户生成的AI音乐作品。图片来源:Suno “作为音乐创作者,难道我们不想坚持自己特有的音乐风格么?难道不想做更有品质更发人深省的音乐作品吗?”武婧向记者直言,绝大部分从业者会更愿意坚持做艺术化的作品,“毕竟创作者都怀有一颗创作的初心。但现实又来了,如何平衡音乐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单做音乐创作者或者是音乐商人,可能都不能给出最佳方案。但不断被数据驯化的AI,或许能帮从业者找到最优方案”。 站在从业者的角度,武婧则认为,身处AI时代,以后对音乐人的招聘信息可能会要求熟练掌握各种AI软件,“但同时,经典永远不会落伍,音乐人得具备做出一首经典作品的能力”。 在武婧看来,AI目前还是根据人的意志来驯化的,“最终能渗透到产业的多少只是时间问题,具体要看拐点在哪了”。 每日经济新闻新闻综合央视新闻、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杜蔚 温梦华)、公开资料 每日经济新闻
两家AI公司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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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AI公司被起诉!

当地时间周一,美国唱片业协会起诉了两家AI音乐初创公司,声称他们的生成式AI工具,涉嫌侵犯了音乐版权。 具体这起诉讼案都包括哪些内容?业内人士又怎么看待AI创业在版权保护方面的争议? 当地时间周一,代表了音乐唱片行业几家最大公司的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起诉了两家AI音乐初创公司,指控他们在训练AI工具时,涉嫌侵犯了音乐版权,此举进一步加剧了人工智能行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美国唱片业协会的成员包括了环球音乐集团、索尼音乐娱乐公司、华纳唱片集团等。他们起诉的两家公司,分别名为Suno和Udio。这两家AI音乐创业公司都允许用户仅通过文字提示词就可以直接生成歌曲,并且两家公司都处于生成式AI做音乐领域的顶尖水平。 Suno和科技巨头微软合作,可以通过微软的AI助手Copilot使用。它去年发布了首款产品,并声称已有超过1000万人使用其工具制作音乐。此外,Suno近期还宣布在新一轮融资中筹集到了1.25亿美元。 Udio方面,则是由前谷歌的研究人员创立,并得到了硅谷著名风投机构a16z的支持,今年4月,该公司筹集了1000万美元的资金。此前通过Udio制作的一首AI音乐还在美国的社交媒体上走红。 唱片公司们声称,不同流派和时代的音乐家作品都被两家AI音乐公司在未经同意或者付费的情况下侵权使用,现在美国唱片业协会要求禁止两家公司使用这些侵权材料,并赔偿损失。 要求针对每件侵权作品,两家企业需要支付高达15万美元的赔偿金。针对Suno的诉讼案是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提起,针对Udio的案件则是在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提起。 美国唱片业协会的CEO米奇·格莱泽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诉讼对于制止两家AI音乐公司的公然侵权行为是必要的,并且这也是确保人类能负责任、道德并合法地开发生成式AI的重要原则。 此前也有AI创业公司的业内人士接受CNBC采访时指出,现在生成式AI创业领域在版权监管方面缺少一个清晰的界线。 现在众多音乐人士也呼吁制定新的法律来保护音乐版权。此前在美国的田纳西州,立法者更新了一项旧法律,明确禁止未经许可模仿音乐家的声音。 来源:央视财经